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情况
1.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3.负责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4.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6.监督管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7.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8.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9.负责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工作。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11.负责全区城乡建设档案归档与管理工作。12.负责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培训工作。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组成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由委机关(行政单位)和3个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家。)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3.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60.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3.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60.04万元。合计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223.28万元,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223.28万元。
基本支出1264.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6959.2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征收专项支出;法律顾问、行政复议、信访协调支出;统计工作专项支出;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支出;建筑管理专项支出;村镇建设管理专项支出;法制宣传经费支出;建设档案管理支出、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无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全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2.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更换和添置。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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