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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我单位事业人员编制数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数13人,内设机构7个:综合部、征地拆迁部、规划部、工程部、财务部、企业服务部、规划展览部。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新区建设的政策;

2.在全区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负责编制新区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设计,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编制新区城市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实施;

4.分析新区建设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新区建设调控目标和措施,解决新区建设中的问题,推动新区快速发展;

5.拟定新区用地计划,协助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新区征地拆迁工作;

6.负责实施新区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新区内政府投入的公益设施建设;

8.负责重庆市璧山区绿岛中心、重庆绿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管理;

9.负责新区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10.负责新区内的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

11.负责新区控制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统计工作;

12.负责区规划展览馆管理工作;

13.负责新区建设的安全稳定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数为1179.17万元。

(二)支出说明

2017年全年支出117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5.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公务接待费120.35万元,主要用于新区建设招商引资工作相关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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