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核定事业编制23名(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按区委有关规定配备。内设机构6个:综合科、法规科、财务科、信息科、交易一科、交易二科,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
(三)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性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则和制度。
(四)负责场内交易日常管理工作,接受交易登记、提供交易文件会审服务、发布交易信息、安排专家抽取、记录交易过程、维护场内秩序、保存管理交易档案、统计交易数据。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涉及我区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和维护区政府采购评审专业人员、工程咨询、招投标代理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及供应商、承包商等信息库。
(六)协助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受理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质疑,依法公开发布补遗和答疑。
(七)负责出具国有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采矿权、国有产权等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
(八)负责鉴证入场交易项目的合同签订。
(九)负责投标(竞买)保证金和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做好向有关部门的备案工作。
(十)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十一)协助开展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7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收入为1284.9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1284.9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4.9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7.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网络安全建设设备安全服务费、软硬件系统维护费、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项目支出、办公用房租金和物管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3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退休人员工资以及相关费用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4.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万元,用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开支的有关单位工作指导、检查,开评标加班及其他区县业务工作交流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用车的保险、路桥、燃油及维修保养等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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