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璧山区党政机构设置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璧山委发〔2014〕18号)精神,设置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正处级。
(一)机构设置
纳入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部门预算的单位主要是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机关本级及下属的5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明细如下: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机关
重庆市璧山区公路管理所
重庆市璧山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重庆市璧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重庆市璧山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重庆市璧山区客货运输中心
(二)主要职责
根据 “三定”方案,区交委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交通行业发展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市、区的总体布局及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交通枢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
3、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综合平衡全区交通运力,负责全区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公路、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协调。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政策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养护、航道养护和维护。负责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
5、承担全区公路路政和运政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区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及城乡客运、出租汽车、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联运服务、集装箱运输、旅游汽车、汽车维修、车辆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驾驶学校行业管理。
6、承担航运运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区船舶检验、船舶驾驶证照审核、水运设施维护及航道养护等水运行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负责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委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8、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9、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全区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0、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6.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6.84万元,比 2016年增加86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165.57万元,比2016年增加794.28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81.27万元,比2016年增加74.37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站点建设、公路应急中心建设、交通信息化及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136.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136.38万元,比2016年减少1695.8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50万元,比2016年减少77万元,区交委积极贯彻 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154万元,与2016年减少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比2016年减少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均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 (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80.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培训费、专用燃料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04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0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19517.65万元。
附: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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