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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为正处级单位,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纪检组长按区委有关规定配备。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设内设机构3个:综合部、服务发展部(挂安全科牌子)、基层工作部,内设机构为正科级。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3名(正职)。

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一个,即:重庆市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

(二)主要职责

1.维护全区职工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在维护全区职工政治权利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参与协调劳资关系、调节社会矛盾,努力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全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发展和社会任务,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

3.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全区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协助区政府开展工作,在区政府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4.指导全区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工会组织,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5.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教育全区广大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重庆市工会条例》督促、指导本区的单位依法组建工会。根据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

7.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8.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管理工会干部。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603.9万元。全部为区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603.9万元。其中一般公服务支出预算45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3.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预算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43万元。 2017年比2016年增加10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07万元,比2016年减少107.7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调整,上年基本支出中转入一般性项目支出,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5.83万元,比2016年增加208.3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调整,上年基本支出中成本类支出转入一般性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1.77万元,比2016年减少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6.77万元,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比2016年减少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16年实行车改后总工会机关减少公务用车

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

201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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