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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档案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和地方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筹安排全区档案和地方志工作。

(二)制定全区档案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协调、指导实施。

(三)负责全区档案和地方志行政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内的档案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依法查处档案、地方志工作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全区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全区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和地方志人员的培训,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五)收集和接收区档案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对所保存的档案及文献资料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承担档案馆馆藏档案安全的责任。

(六)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地方志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地方志资源提供服务。依法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负责利用档案资料开展社会教育服务,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七)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组织整理旧志。

(八)负责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维护全区档案资料信息网络,监督和指导全区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全局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档案监督指导科、馆务科、修志科、年鉴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数714.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71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416.62,项目支出预算数298.02。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

 

 

重庆市璧山区档案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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