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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水务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按区委有关规定配备。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8名(正职)。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下设9个事业单位,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

(一)机构设置及下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水务局设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规划计划科、水政水资源防汛及河道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科、供水排水科、安全科,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重庆市璧山区水务局下属单位有:重庆市璧山区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参工单位)、重庆市璧山区水务工程管理站、重庆市璧山区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璧山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管理中心、重庆市璧山区水文水质监测站、重庆市璧山区防汛抗旱调度中心、重庆市璧山区排灌管理中心、重庆市璧山区苗圃场。

(二)部门职能

全面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政策,保护利用好水生态资源,积极推进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务一体化进程,统筹安排城乡供水和排水管理工作,完善防汛抗旱应急措施,建立和完善全区提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等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合计19058.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15.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43.28万元。

(二)支出说明

2016年预算批复支出合计19058.60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59万元;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9.29万元;3.节能环保支出385万元;4.城市社区支出1821.98万元;5.农林水支出15592.60万元;6.住房保障支出92.14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批复公务接待费132.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周边省市和周边区县到璧山区来考察学习,市水利主管部门和国家部委来指导工作或检查工作用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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