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其他单位预算 > 2017预算

重庆市璧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以下简称:区编办)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区委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工作机构,列区委工作机构序列,内设3个职能科室,下设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草拟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审核全区各部门和镇街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各部门和镇街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全区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各镇街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和管理全区各部门和镇街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草拟全区事业单位体制管理办法和分类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措施;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

(六)调查研究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八)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工作。

(十)联系市有关部门设在璧山区的垂直管理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干部培训、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工作。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用编计划审核和办理,负责全区行政事业人员录用、调动以及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审编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经费预算情况

(一)经费收入预算说明。2017年区编办经费收入226.2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经费支出预算说明。2017年区编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6.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0.7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7.1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10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5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43万元,住房改革支出7.5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区编办“三公”经费预算为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用于区编办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