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局系统有三个独立核算单位,一是璧山区规划局,设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法规科、规划编制和测绘管理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乡镇规划管理指导科、市政规划管理科,内设机构为正科级。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局机关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二是璧山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系参公事业单位;三是璧山区建筑工程勘察测绘队,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6名(正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目前在岗人员27人。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局参公事业编制12名,事业工勤1名,目前在岗人员24人,退休1人。
重庆市璧山区建筑工程勘察测绘队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2名,目前在岗人员19人,退休4人。
二、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预算2859.63万元,其中区规划局1748.69万元,区规划执法队348.64万元,区测绘队762.3万元。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情况。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2379.81万元。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379.8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8.6万元(其中区规划局32.23万元,区规划执法队24.67万元,区测绘队3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75万元(其中区规划局14.07万元,区规划执法队10.88万元,区测绘队21.8万元);行政运行329.98万元(其中区规划局161.5万元,区规划执法队168.4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5.62万元,主要是区规划局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719.19万元(其中区规划局331.59万元,区规划执法队82.9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41.43万元,主要是区规划局支出;测绘事务支出692.94万元,主要是区测绘队支出,住房公积金35.3万元(其中区规划局11.08万元,区规划执法队8.35万元,区测绘队15.87万元)。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类别分,其中基本支出695.66万元(其中区规划局209.62万元,区规划执法队206.09万元,区测绘队279.95万元),项目支出1684.15万元(其中区规划局1059.26万元,区规划执法队142.54万元,区测绘队482.3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479.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均为规划局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9.5万元。
1、公务接待39.5万元。其中规划局25万元,执法队10万元,测绘队4.5万元。
2、公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规划局5万元,执法队5万元,测绘队10万元。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