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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卫生院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为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及保健服务,预防为主,控制危害地方病、传染病等重大疾病;开展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及时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实施初级卫生保健、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业务等管理工作。主要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等服务。坚持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地方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妇幼保健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慢性病管理服务,开展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及时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和技术指导;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逐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普及健康教育知识,进行爱国卫生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卫生院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3名。现有在职46人,退休35人。基本医疗服务科室(内科、外科、妇科、理疗科中医科);辅助检查科室有:放射、检验、B超、心电图等;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有: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和计划免疫等。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17.0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20.52万元,比2017年减少321.43 万元。是因为2017年有上年结转结余340万,其中:基本支出717.04 万元,比2017年增加18.8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本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59万元,比2017年减少0.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9万元,比2017年减少0.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与2017年相同。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1.1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7.8 万元,增长6.5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49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

璧城街道卫生院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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