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提供殡葬服务和公墓服务。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殡葬服务和公墓服务等。
(二)单位构成: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是璧山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4人,控制编制8人。现有在职人员12人,其中:管理人员7人、专技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3人。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96万元,比2017年减少8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71万元,比2017年增加39.2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殡仪馆的费用减少,而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绩效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殡葬管理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3.45万元,比2017年增加11.64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重庆福寿园西苑实业有限公司的基本火化费的返还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费用。
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等X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7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24.46万元,增长 38.38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困难群众丧葬补助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45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重庆市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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