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建筑工程勘察测绘队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宣传贯彻勘察测绘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城乡建筑工程勘察测绘工作,维护、利用勘察测绘成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璧山区测绘队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7人,年末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4人,临时人员8人。2017年底单位管理年末总资产84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59.07万元(原值,其中:公务用车2辆,价值39.6万元,办公设备共计219.47万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9.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14万元,比2017年减少31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97万元,比2017年增加83.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等刚性支出增长和职工伙食费纳入了本单位部门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86.17万元,比2017年减少396.1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了一些不必要的支出,加之一部分项目预算纳入了基本支出的部门运行经费,如职工伙食费等。
测绘队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17年减少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 万元,比2017年减少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与2017年相同。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1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74.04万元,增152.48%,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纳入了运行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职工伙食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费等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未进行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将在发生时进行预算追加。测绘队2018年不涉及政府采购工程。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6.17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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