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其他单位预算 > 2018预算

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办公室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受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土地征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对全区拟征用土地进行调查摸底;负责实施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4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征地科、安置事务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843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84383万元,比2017年减少23.136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313954万元,比2017年增加69.35752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绩效上调和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4.529876万元,比2017年减少92.493889万元,主要原因是精减了单位采购、接待费用等。

区征地拆迁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17年减少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杜绝铺张浪费,尽量用工作餐解决必须的公务活动接待;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4万元,增长105%。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4.529876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表.xl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