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一)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职能是:管理璧山城区的市容市貌,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露天烧烤、焚烧、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向城市河道倾倒垃圾等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二)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独立编制事业参公单位,编制74人,在职人员51人,退休人员7人,协勤328人。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9.3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9.38 万元,比2017年2751.9万元减少102.5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51.38 万元,比2017年1739.1增加312.28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会计科目预算口径变化所以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598万元,比2017年 1012.8年减少414.8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不足等。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比2017年增加(或减少) 0万元,(“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0 万元,比2017年减少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 15万元,比2017年减少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 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加强执法巡逻力度公务车运行费增加,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408.13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36.81万元,增加原因是预算口径发生变化协勤人员328人工资去年在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今年财政在商品服务支出中预算,其余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专业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3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98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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