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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璧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实施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医疗卫生监督,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单位构成。璧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基本性质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我单位编制人数27人,2017年年末实有人数25人,离退休人数17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7.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81万元,比2017年减少5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97万元,比2017年增加38.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养老改革、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84万元,比2017年减少97.3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已预算项目所需费用等。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9.87万元,增长39.09%。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84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表(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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