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护校,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的法定权利,积极督促师生员工履行法定义务,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尊重学校的历史传统,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构建具有超前性、现实性、整体性、实验性及灵活性的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网络及规章制度,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总务、安全保卫等工作,对学校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负责决策并组织实施。
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学校、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用实事求是的思维方法理解并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和不断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坚持学校工作为教学为主,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认知特点组织教学,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学校教师员工的综合素质。
坚持管好、用好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核定的办学经费统筹使用,积极开展勤工俭学,不断完善学校的分配方案,努力改善教师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指导学校教工会、学生会、少先队开展活动,指导学校群众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坚持校长负责制,坚持师生员工团结合作。定期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和中层干部参加的校务会议及有关的校务扩大会议,在办学实践中及时交流思想、研究情况,以不断更正、完善办法策略。
坚持学校校务公开,深入师生,关爱师生,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在学校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坚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团结、依靠师生员工办好学校。定期向师生员工汇报、介绍学校工作,使学校在管理中,议政充分民主,行政雷厉风行,监政及时到位。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养,坚持建立正确有效的学校价值体系和校园文化,使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都在文化的意义上展开,不断完善和提高学校的整体形象与自信。
(二)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东关小学校属于事业单位,以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为宗旨;编制人数98人,实有在岗在编人员83人,退休47人。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6.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6.52万元,比2017年减少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72万元,比2017年减少43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纳入社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万元。
重庆市璧山区东关小学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与2017年一样。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17年一样。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运行经费商品与服务支出313.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21 万元,减少2.2%。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18年初无项目支出。
3.2018年初无政府采购预算。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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