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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防汛抗旱调度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防汛抗旱调度中心的主要职能是: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承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3、收集整理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分析、编制和发布汛情、旱情通告;4、指导编制和审查洪水调度运用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以及在建项目汛期施工度汛方案等;5、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物资的计划编制、储备、调配、补偿和管理;6、指导镇街防汛抗旱组织建设和有序开展防汛抗旱工作;7、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8、完成上级防汛抗洪指挥部及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防汛抗旱调度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2013年成立(璧编委2013)26号),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干部编制5名,2018年初在职人员5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85万元,比2017年减少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5万元,比2017年增加22.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万元,比2017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防汛抗旱工作经费和取消了突发事件风险管理费等。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区防汛抗旱调度中心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区防汛抗旱调度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4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11万元,增长33.2%。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政府采购情况。区防汛抗旱调度中心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表-调度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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