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坚持以德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3、做好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本地段常住户籍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实施就近免试入学,对一经入学新生,要及时办理注册手续,使学生取得学籍。
4、对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5、高质量地组织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6、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设置的课程要开齐、上足,不擅自停课、调课、改上其他课程,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
7、从学校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加强教材研究和校本课程的开发。
8、转变教育思想,更新观念,鼓励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践和探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生动活泼地、主动的学习,发展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较强的实践能力。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系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直管的全额拨款的区级预算事业单位。学校下设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和后勤保障中心三个二级机构,另设工会,妇委会、女工委和少先大队等群团组织。目前共有在职教职工48人,小学学生963人。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4.1398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4.139882万元,比2017年增加418.593868万元(我校为2017年06月新设立,所有经费均为追加预算)。其中:基本支出693.657152万元,比2017年增加497.03235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为2017年06月新设立,所有经费均为追加预算,2018年第一次执行部门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48273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录播室课桌凳和党员会议室家具未付款项目。
2018年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17年增加3.30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17年增加3.30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06月单位新设立,接待费只追加了半年的预算,2018预算为全年,无公车及因公出国等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7662万元,比2017年(半年)预算增加107.4405万元,增长61%。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0.48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48273万元,自有资产政府采购1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48273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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