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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对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及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区规划局规划许可的在建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三)单位构成。规划监察执法大队为参公事业单位。2017年底,参公人员编制13人,年末在职人员11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人,另合同用工18人,单位管理年末总资产1347968.73元,其中固定资产391480元(其中:公务用车1辆,价值195300元,办公设备共计150000元)。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16万元,比2017年减少3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16万元,比2017年增加56.07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等刚性支出增长和职工伙食费、单位物业管理及水电费纳入了本单位部门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但需要另外说明的是:本年年初职业年金5.7万元,因工作原因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50万元,比2017年减少92.55万元,主要原因是违法建筑拆工及面积测绘等费用因无法估量,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主要用于违法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运行及违法建设巡查等违法建设查处和整治等重点工作。

规划执法大队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8 万元,比2017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万元,与2017年相同。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1.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88.74万元,增长207.43 %,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预算纳入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以及在2018年增加了物业管理、职工伙食费和水电费等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等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未进行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将在发生时进行预算追加。规划执法大队2018年不涉及政府采购工程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规划局机关2018预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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