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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负责全区城乡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全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负责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管理全区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及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依法征收资源收益;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机关内设科室共9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规划计划耕保科、土地利用科、法规科、信息档案科、地矿科、不动产登记科、房政科。

下属区级财政预算单位共8个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区局机关、区土地监察执法大队、区地质矿产监测站、璧城国土资源管理所、大路国土资源管理所、丁家国土资源管理所、大兴国土资源管理所、青杠国土资源管理所。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1.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1.27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7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88万元,比2017年增加319.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调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94.39万元,比2017年减少1058.2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零基预算,据实安排本年开展的项目等,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违法用地查处等重点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14.5万元,比2017年减少7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零基预算,据实安排本年开展的项目,主要用于国土地管理系软件统开发、矿产规划编制、农村建设用地补充调查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0万元,比2017年减少11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17年减少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17年增加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大幅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局机关及区土地监察执法大队等2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7.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0.44万元,增长68.54%。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54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4.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94.39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表(国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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