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为区城市管理局下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域城区环卫设施建设和环卫行业管理,负责区域城区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及处理。我所编制人数65人(其中干部35人,工人30人),离退休人员25人。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3.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3.75万元,比2017年8159.66万元减少855.9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22.35万元,比2017年680.35增加44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增加(网络公司人员分流安排)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6181.39万元,比2017年7479.30万元,减少1297.9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厕及日常维护费预算减少。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20 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0万元,比2017年减少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 万元,比2017年减少 35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99.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7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94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6181.39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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