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基本情况
概况
重庆市璧山区疾控中心承担着全区的疾病控制工作任务,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检验检测等。重庆市璧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重庆市璧山区健康教育所、重庆市璧山区卫生进修学校牌子)属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二类卫生事业单位,副处级规格。
人员编制
我中心为全额拨款的独立编制事业单位,我中心编制人数为50人,现实有在编人数46人,离休1人,退休26人。
(三)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疾病控制科、检验科、职业卫生科、财务科5个职能科室。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2.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2.21万元,比2017年减少59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16万元,比2017年增加7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39.05万元,比2017年减少675.37万元,主要原因是设备购买、商品服务支出等,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区疾控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比2017年减少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比2017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7年减少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9.8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9.11万元,增长50%。主要用于:办公费及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疾控中心政府采购总额8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本年预算10.3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上年结转7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39.05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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