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一是组织系统性调查研究,了解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趋势,为区委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决策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提供依据;二是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区委工作部署,作出当年或一段时间调研工作指导性的安排意见;三是根据区委安排,围绕全区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就带全局性和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研究拟订重要政策文件,并对拟以区委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组织论证;四是根据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对设计全区综合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主持或参与拟订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或建议,供区委决策时参考;五是跟踪调查区委出台的政策落实情况,向区委反馈实施情况,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的意见或建议;六是根据区委安排,牵头或参与区委重要文件、重大报告的起草工作,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区委的决策;七是承担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八是负责组织或参与完成区委重点调研课题,并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九是指导和协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调研工作,参与和组织重大调查研究活动及其成果的论证;十是收集、整理和编辑有关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信息资料,为区委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十一是负责与区外研究部门的联系,进行有关业务的合作与交流等;十二是完成区委和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研究室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按正处级管理。核定事业编制6名(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2名(正职)。核定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综合科、信息调研科。实际在职人数5人,无退休人员。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6万元,比2017年减少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6万元,比2017年增加20.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万元,较2017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精简支出、节约开支。
2018年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四、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年初无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万元。
五、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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