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全区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与执法;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及防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培训及推广应用;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正科级。事业编制12名,在职人员8名,退休人员5名,临聘人员1名。为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1.559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5598 万元,比2017年减少86.2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3.3098 万元,比2017年减15.2179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8.2500万元,比2017年减少71.04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未实施完等,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除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比2017年减少30.0000万元。区森林病虫站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863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7.9602万元,增长 18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78.25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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