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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石院小学校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石院小学主要工作职责:坚持以党中央的政策方针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全局发展,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等上级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围绕学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紧紧依靠全校教职工,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校效益明显提高,创新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以“山泉”为主题文化,以实现“山泉浸润、润物无声”特色。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基础设施齐全。具有音乐室、美术室、实验室、图书室、科技室、劳动室、多媒体教室、阅览室等功能室,每个班级均有班班通现代教育设备一套。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任务。

(二)单位构成。石院小学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32人,现实有在职人员31人,离退休人员42人,遗属5人。现有1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25人。学校附属一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74名。学校无公务用车。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06万元,比2017年减少18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80.16 万元,比2017年减少99.47 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8.9万元,比2017年减少89.82 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大型维修改造项目完成等,主要用于学校维修、采购等重点工作。

石院小学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3.27 万元,比2017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7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 3.27 万元,比2017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2017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7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学校三公经费使用变化不大。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石院小学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5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45万元,减少3.8%。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2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9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石院小学2018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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