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单位构成。鹿鸣小学2017年7月合并入我单位,现有三个校区;东街校区、西街校区、鹿鸣校区 。我校系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下辖的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属正科级单位。财政供养人员206人,编制人数101人,现实有在岗在编人员91人,退休115人,遗属人数6人。现有33个教学班,学生人数1490人。附属幼儿园6个班,共179人,聘请录用幼师及保育员 15人、校园保安8人。预算中的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是在具体人员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完全真实准确的。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3.6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13.69 万元,比2017年增加119.7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4.95 万元,比2017年增加174.2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7月鹿鸣小学合并入我校,教职工人数增加,学生人数增加,从而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8.74 万元,比2017年减少54.43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建项目减少,一些维修项目已于2017年维修改造完成等,主要用于东、西街校区学术报告厅改造、西街校区卫生厕所改造和东街校区雅成楼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3 万元,比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 3 万元,比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学校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无重大变化。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我校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9.75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5.78万元,增长24.92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原因为:编写预算时在部门预算项目库中详细编写了政府采购预算,原以为可以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自动生成,结果软件未能自动生成,从而导致政府采购无预算,只能今后需要时追加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8.74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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