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2、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3、农村劳动力资源系统建设与维护;农村经济调查与统计;
4、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站是区农委下属的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我单位平时主要是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村劳动力资源系统建设与维护;农村经济调查与统计;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6.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6.65万元,比2017年增加947.7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21万元,比2017年增加96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增加等,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等重点工作。
农经站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17年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2017年减少0.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农经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5.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9.58万元,增长0.118%。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3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5.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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