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农业科技园区及所辖道口区域的规划建设;
2.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的农田水利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土地利用工作;
3.指导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内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创新以及试验、示范、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推动研发培训、科普展示、休闲观光、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企业孵化等项目的建设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4.按规定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经济板块招商工作,初步审查项目的转入;
5.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信访稳定工作;
6.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管理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区委、区政府明确的相关道口区域的有关工作。为独立编制参公事业单位。设内设机构6个:一中心五部室。综合部、规划建设部(挂安全办公室牌子)、土地利用部、招商服务部、财务部、科技创新中心。核定参公事业编制21名(干部),事业编制(干部)6名。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25名,无退休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7.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98万元,比2017年减少8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39万元,比2017年增加74.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人员调入,增加了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85.59万元,比2017年减少94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投资。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95.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95.17万元,比2017年减少540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投资。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0万元,比2017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一致;公务接待费85万元,比2017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7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按三公经费逐年减少厉行勤俭节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8.73万元,增长61%。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9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5.59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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