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璧山委发〔2014〕18号文件精神,设置重庆市璧山区红十字会,正处级。璧山区红十字会为区属参公群团,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现有工作人员5名。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2、开展救灾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救灾备灾设施。在自然灾
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
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
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
5、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6、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重庆分库璧山工
作站,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8、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9、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万元,比2017年减少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万元,比2017年减少5.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保证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外,本着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支出;项目支出9.5万元,比2017年减少12.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项目预算的办公经费等,18年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应急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采集等重点工作。
区红十字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2017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相同;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17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17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相同;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开展必须支出的接待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区红十字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4.1万元,增长19%。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单位没有采购资产。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