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全区学校教育技术管理与技术服务,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编制数8人,在职人数8人,无内设科室,无公务车。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9.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09万元,比2017年增加24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万元,比2017年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事务支出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25万元,比2017年增加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学校教学设备投入,主要用于学校班班通、网络教室、图书、监控系统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与2017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相同;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与2017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17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相同。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本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8万元,增长11.2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培训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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