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其他单位预算 > 2018预算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区政府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办理区政府的往来文电,负责起草或初审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及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对区政府各部门、街镇人民政府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定;根据区政府决定和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督促检查各部门和街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文件、批示及区政府决定事项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同时,抓好重要工作信息上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全区工作动态;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绿化卫生及办公用房的维修及管理等行政后勤事务,负责安排上级领导和外单位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各部门、街镇开展法制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对区政府的重要决议、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复议申请进行受、审理;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独立编制行政机构,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机构12个:秘书一科、秘书二科、信息调研科、政务督查科、法制科、外事科、综合科、公文管理科、民防科、应急处置科、政务值班科、行政科,内设机构为正科级。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即重庆市璧山区民防应急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18年单位人员编制共63人,含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员61人,离退休人员22人,临聘人员11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1.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1.85万元,比2017年减少4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3万元,比2017年增加229.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4.55万元,比2017年减少274.4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原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以及剔除了一次性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民防、应急、法制等重点工作。

区政府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3.5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0.45万元,增长66.12%。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物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维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4.5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预算公开-区府办.xl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