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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水土保持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编制全区水土流失治理总体规划,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

3、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监测、预警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审批生产建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4、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事业编制人数10人,在职10人,退休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4.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83万元,比2017年增加4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用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1.86万元,比2017年增加66.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安排了结转的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2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5.17万元,增长86%。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未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水保站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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