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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2. 组织实施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起草区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会议决议、会议决定等重要文稿。

4.负责办理公文的收发、传阅、送批、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

5.组织起草和办理以区政协名义发布的文件,审核以区政协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6.负责区政协机关人事、劳资、财务、财物、安全、卫生、计生、档案、精神文明建设、接待、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7.负责组织机关学习,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总结政协工作经验。

8.负责宣传报道,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与上级政协、区各部门(镇街)、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工商联的联系,协调处理有关事务。

10.负责协调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11.负责我区市政协委员的联络以及有关学习、调研、视察等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12.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单位构成

政协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办公室是区政协综合办事机构。区政协办公室设内设机构3个:行政科、秘书科、信访科。

下设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政协社情意信息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7.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7.21万元,比2017年或减少12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71万元,比2017年增加116.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工资福利和离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260.5万元,比2017年减少237.0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了政协会议、委员视察等支出,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等重点工作。

区政协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11万元,比2017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比未变化;公务接待费69万元,比2017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与2017年比未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比未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0.2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4.23万元,增加61.67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及培训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0.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表-政协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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