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补充)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开展党史工作;组织征集、研究、编写党史资料,开展党史重要课题和党史重要人物研究;推动党史成果的转化,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党史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协助区有关部门审核、审查涉及党史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重要纪念活动;协助区有关部门审读拟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涉及全区党史重大题材和重要人物工作、生活的图书、文章等事项,协助审查涉及全区党史重大题材的展览、影视作品等事项;做好党史遗址保护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对与党史有关的纪念场馆、设施建设及其内容提出审查意见;指导区级部门和镇街党组织开展党史工作;承办区委和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党史研究室是区
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2个科室(正科级)。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19万元,比2017年减少26.9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万元,比2017年减少16.5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不包含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退休人员划归社保统一管理,退休费由社保统一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35.58万元,比2017年减少2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一次性项目,主要用于常年重点工作。
区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和2017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和2017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的预算;公务接待费 3.5万元和2017年一样,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接待规格;公务车费用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5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73万元,增长32.2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4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4.48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5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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