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含原区委督查室)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三服务”工作。
2.负责区委督促检查工作,统筹全区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督促落实。
3.负责督促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和考核,协调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工作。
4.收集和处理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及反馈社情民意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区委报告。
5.负责区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务公开等工作。
6.负责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专题会议等会议的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
7.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资料发送及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中央、市委文件的阅读、管理工作。
9.负责区委值班工作。
10.负责区委公务接洽工作。
11.负责全区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12.协助区委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工作。
13.统一领导区委机要保密局。
1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2019年初本单位存在13个科室,编制数56个,实际在职人数52人(含市管领导和纪检组人员),无退休人员(25个退休人员算在社保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2.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2.92万元,比2018年增加117.5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增加、项目增多,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91.15万元,比2018年增加17.75万元;项目支出271.77万元,较2018年增加99.7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主要用于保障项目的正常完成。
2019年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80.9万元,比2018年减少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33.9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7.7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82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年初无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1.7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特种用车1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2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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