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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河边初级中学校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初级中学校地处璧山区河边镇河龙路17号,交通连接璧铜两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学校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等上级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2.机构人员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初级中学校内设教导处和总务处两个机构,教导处负责学校的教育和教学工作,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和财政工作,2019年单位在职教师为50人,在校教师30人,在外交流教师20人,财政遗属供养人员4人,9个教学班,371名学生。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28万元,比上年增加8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92万元,比上年增加79.26万元,主要原因是生均公用经费增加,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36万元,比上年年增加5.36万元,主要原因是保安经费列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安公司派遣的保安人员的工资及社保费。

本部门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62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62万,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学校厉行节约,学校无公务用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重庆市璧山区河边初级中学校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蒋林    联系方式:  15923154018

附件下载:

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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