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的规划、立项、评奖工作。
2. 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出版单位的工作。对区报社、区广播电视台、区党政信息中心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代管区新闻工作者协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3. 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文化委。
4. 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 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管理互联网络新闻宣传工作。
6. 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 按照区委有关规定,负责宣传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 负责提出全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区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区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区宣传文化专项资金。
9. 完成市委宣传部及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内设机构设6个:办公室、理论教育科、新闻科、宣传教育科、精神文明办公室、文联工作科。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三)人员编制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部长1名(由区领导兼任),副部长3名(其中,常务副部长1名,按正处级配备)。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6名(正职)
(四)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璧山区社科联(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5.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93万元,比2018年减少4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42万元,比2018年增加94.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区委宣传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17.5万元,比2018年减少138.4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等,主要用于新闻外宣、市级以上媒体专版宣传等重点工作。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宣传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与2018年比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5.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8年预算增加19.15万元,增长15.2%。增幅主要原因是全区机构改革单位新增科室人员和人员调动增加,行政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5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0.1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17.5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杨 联系方式: 023-414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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