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动物防疫、检疫违法案件;参与草拟和实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监督隔离、封锁、扑灭等重大疫情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参与组织全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资格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全区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督。
(二)单位构成。我单位是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无内设科室。编制人数11人, 2019年底实有在职人员9人,另有退休人员1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5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0.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收入较去年增加14.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0.22万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减少6.1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5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2万元,住房保障10.38万元,农林水287.4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2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1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0.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30万元,比2019年增加1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48万元,比2019年增加20.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所需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6.82万元,比2019年减少6.14万元,主要是调减部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重大疫情应急处置、养殖、屠宰等环节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等重点工作。
2020年本单位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19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6.8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金云 联系方式:023-4155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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