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指导全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和牌证核发、管理,对全区农业机械驾驶员、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考核、考试,核发、审验证照,负责全县街道、镇、乡农机安全监理组织的业务考核、考试,组织实施农机安全学习,强化驾驶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农机安全教育,组织实施对农业机械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田间作业,乡村道路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依法对违章行为进行检查,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二)单位构成。
璧山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系璧山区农业委员会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区财政一级预算的全额补助参公事业单位。2020年在职人员6人,参公人员5人,工勤1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5.8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8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收入较去年增加 5.1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津补贴的调增等。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5.8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0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9.72万元,住房保障 6.17万元,农林水支出120.92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17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5.1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津补贴的调增等。项目支出增加0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8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5.83 万元,比2019年增加5.1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3 万元,比2019年增加5.17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津补贴的调增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5万元,与2019年相同,主要原因是项目运转逐步正常,主要用于“平安农机”、“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等重点工作。
2020年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68 万元,比2019年增加0.1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人员出国;公务接待费 3.68万元,比上年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在全市农机监理工作中比较优秀,前来学习先进经验的兄弟单位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37 万元,比上年增加4.62万元,主要原因为物业管理和水电气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区监理站政府采购预计总额1.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3.5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我单位没有公务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维 电话:023-4143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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