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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水文水质监测站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和贯彻有关水质监测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河流、水利工程水体的水质监测和排水监测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水文水质监测站为独立编制事业机构,事业人员编制7人,2019年年末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20.589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20.5897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86.0606 万元,主要是安排续建项目经费拨款减少22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320.589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 万元,教育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4624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17256万元,住房保障5.864688万元,农林水支出294.84533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6.06053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4.42946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0.49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5897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589737 万元,比2019年减少186.060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49737万元,比2019年增加24.429466 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26.14万元,比2019年减少210.49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续建项目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水文水质监测站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2019年减少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预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19年减少0.4 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19年一样。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20.58973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玉铃

联系方式:林睿,电话:023-41698290

119009-水质监测站2020年预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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