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区公安保卫工作;掌握全区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维护全区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场所;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制定、实施全区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区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承办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25个职能部门,分别为警令处、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处、警务督察支队、科技信息化科、情报信息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反信息诈骗中心、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法制支队、禁毒支队、特警支队、应急维稳队、警卫处、便衣侦查支队、看守所、拘留戒毒所、森林警察支队;15个派出所,分别为璧泉派出所、璧城派出所、青杠派出所、丁家派出所、大路派出所、福禄派出所、来凤派出所、大兴派出所、正兴派出所、三合派出所、广普派出所、健龙派出所、河边派出所、七塘派出所、八塘派出所。人员构成为在职559人、临聘76人,劳务派遣542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森林公安局合并入璧山区公安局,成立二级机构森林警察支队,人员6人,承担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的责任。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296.65万元,无2019年上年数。璧山区公安局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34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4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30.44万元,主要是2019年上年结转项目资金纳入了年初预算,而2020年未将上年结转项目纳入年初预算,需根据实际需要由财政审后核重新安排。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340.1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827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67.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4.45万元,住房保障731.62万元,城乡社区642.45万元,农林水148.9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30.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47.07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77.5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减少1624.19万元,一般性项目增加546.6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40.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40.18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129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2.26万元,比2019年增加747.07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合并、人员晋级晋档人员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37.92万元,比2019年增加了546.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扫黑除恶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刑事侦查技术、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
璧山区公安局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803.76万元,比2019年增加208.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3.76万元,比2019年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预算数据合并导致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比2019年增加207.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标准调整和森林公安预算数据合并导致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433.45万元,比上年增加398.2万元,主要原因为森林公安预算数据合并导致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37.9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25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邱倩联系方式:023-4143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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