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系统性调查研究,了解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趋势,为区委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决策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提供依据。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委工作部署,制定当年或一段时间调研工作指导性的安排意见。根据区委安排,围绕全区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就带全局性和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研究拟定重要政策措施文件,并对拟以区委名义出台的重要文件组织论证。根据区委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对涉及全区综合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主持或参与拟订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建议,供区委决策时参考。跟踪调查区委出台的政策落实情况,向区委反馈实施情况,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的意见或建议。根据区委安排,牵头或参与区委重要文件、重大报告和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区委的决策。负责组织或参与完成区委重点调研课题,并做好相应的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调研工作,组织和参与重大调查研究活动及其成果的论证。收集、整理和编辑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信息资料,为区委领导提供信息服务。负责与区外研究部门的联系,进行有关业务的合作与交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研究室是区委政策研究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下设两个科室为综合科、信息调研科。区委研究室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次机构改革,区委研究室单位性质由参公事业单位变为行政单位。单位职能职责无变化。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5.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3万元,住房保障5.8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25.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06万元,比2019年增加2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6万元,比2019年增加25.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研工作稳定有序进行,主要用于开展专项调研工作、承担市委研究室调研工作,重点课题调研经等重点工作。
区委研究室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66万元,比2019年减少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66万元,比2019年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室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一致。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16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产生的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肖洪 联系方式:8528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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