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群群团活动中心为工青妇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主要负责协助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开展职工、青少年和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活动组织、困难帮扶、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校外教育以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群团活动中心为财政全额补助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定编11名,实有职工12名。其中:七级职员1名,八级职员1名,九级职员1名,专技八级1名,专技十级3名,专技十二级4名,临聘驾驶员1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我单位没有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0.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0.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0.7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81.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4.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73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1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无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4万元,比2019年增加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4万元,比2019年增加1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变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万元,与2019年相同,未发生增减,主要原因是项目是延续项目,没有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等重点工作。
我单位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比2019年增加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相同,未发生增减;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2019年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相同,未发生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同,未发生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林晓凤 联系方式:023-4152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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