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草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计划、报告和会议通知、纪要等文稿,审核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印发的文稿。
2.负责公文的收发、编号、打印、传阅、送批、分办、催办、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3.编印《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公报》等刊物,负责璧山人大网的建设维护工作。
4.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职工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编制、计生、卫生、法建、安全、保密、宣传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对外联系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抓好机关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经费、接待、物资、车辆等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备案审查工作。
8.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对外联系工作。
9.办理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人大办内设科室4个,秘书科、行政科、信息调研科、备案审查科;下设副处级事业单位1个。行政人员25名,工勤8名,事业8名,离休1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我办不涉及机构改革事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9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6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减少41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21.06万元,人员经费拨款增加36.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9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43.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57万元,住房保障42.1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6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41万元,基本支出增加15.3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6.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6.81万元,比2019年或减少2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44万元,比2019年增加15.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36.37万元,比2019年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项目,进一步压缩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代表培训、代表履职、代表活动、人大会议等重点工作。
我办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90万元,比2019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60万元,比2019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7.88万元,比上年减少2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预算,公务接待预算减少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36.3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中华 联系方式:023-4143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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