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和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青少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广大青少年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
团结动员青年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青年生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以青少年为主要工作对象,以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和网络为主阵地,团结凝聚青少年和代表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拓展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新兴青年群体、网络领域的组织覆盖和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共青团工作,重点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创新共青团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拓展社会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适宜由团区委承担的服务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共青团服务品牌。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开展青年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调查,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负责研究指导全区青年的交流与合作、青年统战工作和青年人才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团的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团干部。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共青团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单位,设内设机构2个,即:办公室和青少年发展服务部。机关行政编制4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正科级干部2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团区委无本轮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5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3.52万元,主要是枫香湖儿童公园志愿经费拨款增加7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5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0.66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1万元,住房保障3.9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3.5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73.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枫香湖儿童公园志愿经费项目。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03万元,比2019年增加7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5万元,比2019年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3.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项目支出161.48万元,比2019年增加72.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枫香湖儿童公园志愿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发放枫香湖儿童公园志愿者补助工作。
共青团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6.59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6.59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54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支出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6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4.6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3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1.4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廖静薇 联系方式:1592353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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