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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位于璧南中心丁家街道沙堆开发区,地处成渝高速公路的黄金主干道,距重庆市区32公里、璧山城区27公里。始建于1971年,经过40余年的风雨历程,由原来几个人组成的联合诊所发展成为今天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要职责的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同时挂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牌子,承担全区精神疾病的治疗和管控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医院开设的科室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精神科、口腔科、五官科、理疗科、中医科、皮肤科、放射科、检验科、彩超科、心电图等。本院核定编制人数120人,实有在编人数111人,退休人员27人,聘用人数108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璧编委20191号文件精神,同意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医院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其余机构编制事宜不变。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17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93.41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636.1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17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85.15万元,教育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2.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1.70万元,住房保障95.6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636.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07.1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043.2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2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2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每年我院实行定额补助,每年补助金额相同,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项目支出安排。

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比2019年减少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6.00万元,比2019年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19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救护车老化,维修保养次数较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为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53.7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财政拨款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其他用车(救护车)2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671780

附件下载:

2020年预算公开表-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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