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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计生协工作的政治性和计生协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按照上级要求,指导全区各级计生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会员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和服务活动,切实承担引导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计划生育群众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幸福、乡风文明、邻里和谐。

3、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制定发展规划,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4、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育龄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群众生殖健康意识和水平。

5、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6、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7、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提供维权帮助。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8、加强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拓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为计生协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9、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开展计划生育的国际(组织和地区)交流、合作和对外宣传,在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家庭发展领域和相关国际交流中积极发挥作用。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计生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设内设机构1个:综合部,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重庆市璧山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事业编制为5名(干部)。其中:会长1名(由区领导兼任),副会长2名(其中常务副会长1名按正处级配备)。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1名(正职),控制编制增加事业编制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8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8.88万元,主要是增大了对计生特殊家庭生产生活的保障力度,一是根据年度该群体人数的增减情况以及2019年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保费全市统筹由每人每年177.5元涨到每人每年410元,二是实施便民措施将生育关怀资金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区计生家庭购买了100万的计生失独家庭救助保险;经费拨款增加158.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8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4.67万元,住房保障4.1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8.8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5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5.3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7.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25万元,比2019年增加15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7万元,比2019年增加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2.07万元,比2019年增加155.37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计生失独家庭救助保险等,主要用于计生特殊人群关怀等重点工作。

璧山区计生协会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9.7万元,比2019年增加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4.7万元,比2019年增加4.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9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车辆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行政运和计划生育机构经费共计77.92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正常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2.0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金鑫 联系方式:023-41407827

105003-计生协会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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