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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新区建设的政策;

2.在全区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负责编制新区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设计,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编制新区城市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实施;

4.分析新区建设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新区建设调控目标和措施,解决新区建设中的问题,推动新区快速发展;

5.拟订新区用地计划,协助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新区征地拆迁工作;

6.负责新区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新区内政府投入的公益设施建设;

8.负责重庆市璧山区绿岛中心的管理,按规定管理重庆绿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有关事项;

9.负责新区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10.负责新区内的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

11.负责新区控规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统计工作;

12.负责区规划展览馆管理工作;

13.负责新区建设的安全稳定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以上职责,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绿岛新区工作委员会和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设内设机构7个:综合部、征地拆迁部、规划部、工程部(挂安全办公室牌子)、财务部(挂统计部牌子)、企业服务部、规划展览部,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绿岛新区工作委员会和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定事业编制33名(干部)。核定党工委书记1名(由区领导兼任),管委会主任1名,原则上由区领导兼任;核定党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管委会专职副主任4名(其中常务副主任1名),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按正处级配备;管委会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兼任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兼任管委会副主任。核定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19名,其中正职7名,副职12名(综合部、征地拆迁部、规划部、工程部、财务部各2名,企业服务部、规划展览部各1名)。核定监察室专职主任职数1名。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按有关规定配备。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轮机构改革不涉及本单位。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3863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7.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38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7965.51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321197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和项目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13231.49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3863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4.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3万元,住房保障25.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8524.0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7965.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4.49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8010万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7.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84万元,比2019年减少 11323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84万元,比2019减少44.4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1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万元,比2019年减少113187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支出113190万元,包含项目支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只包含统计工作经费3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8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8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1696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城市规划调整,项目支出增大,导致总体支出增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项目支出纳入了基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和建设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135万元,比2019年增加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万元,比2019年减少6.4万元,减少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9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规划调整,征地拆迁范围、城市建设范围、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范围变广,公务车需求较大;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9万元,比上年减少31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38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 付易 联系方式: 41445773

附件下载:

绿岛新区管委会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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