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报社主要职责为:受区委、区政府委托,负责全区内部赠阅刊物《璧山报》以及《璧山手机报》《璧山报数字报》“和美璧山”微信、APP,《重庆日报官网璧山专版网页》等新媒体的承办工作;以及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准确、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报社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局级,核定事业编制18名(干部17名,工人1名),领导职数4名(社长 1名,副社长3名),聘用人员14人,公务车1辆。设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记者部、编辑部、新媒部、制作部、经宣部,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7名(正职6名,副职1名),内设机构正职规格为正科级、副职为副科级。
(三)单位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2020年与璧山电视台合为融媒体中心,由于诸多原因,至公开之日还未与电视台合账。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91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0.0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4.99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中的手机报经费拨款减少34.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1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36.69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6.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16.7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4.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7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2.2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0.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0.08万元,比2019年减少3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55万元,比2019年增加2.7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绩效工资和薪级工资调标、人员晋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18.53万元,主要用于《璧山报》的印刷、投递及手机报经费、稿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32.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中的手机报经费拨款减少等。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璧山报社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41万元,比2019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无增长和减少;公务接待费9.41万元,比2019年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0年无增长和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无增长和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2.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0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2.0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杨 联系方式:023-4143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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