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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文风小学校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3.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4.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决定校内教职工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实施奖惩。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5.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和规律,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制纪律和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做好管理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搞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

6.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要有计划地参加教研活动,有目的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要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加强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地组织质量检查、分析,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

7.组织制定和实施校舍建设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正确使用各项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改善教职工的福利生活,提高福利待遇,努力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8.加强与党支部的合作,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协作。

9.依靠群众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其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有关决定。督促和检查教代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10.主持学校与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联系工作和外来工作。搞好校际间的交往;做好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工作,争取各方面力量对学校的支持,为办好学校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文风小学校是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为主管部门下的公办学校;编制人数106人,内设教导处、德育处和总务处三个部门;实有在岗在编人员96人,退休46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201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2.7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42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9.14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工资增加、小学及幼儿园学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拨款增加等,使财政经费拨款增加 29.1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014.7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1563.1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9.3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24.55万元,住房保障87.7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9.1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4.7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5.5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2.74万元,比上年增加29.14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增加、小学学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拨款增加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2.74万元,比2019年增加3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72.74 万元,比2019年增加6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增加、学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拨款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29.57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项目、幼儿园学生人数减少,收入减少等。

重庆市璧山区文风小学校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80万元,比2019年减少0.14 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1.8 万元,比2019年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政策及厉行节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孔君  联系方式:电话023-41403190

120024-文风小学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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